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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改革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访浙江省省长吕祖善

2011-02-18

  开栏语:中央一号文件的各项政策举措能否贯彻落实好,关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本报特开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党政领导谈”栏目。

  今年1月25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该省两个月前就着手这个初稿的调查、研究起草工作。据了解,该实施意见是围绕着浙江的水利改革与发展要走在全国前列这个明确的目标来制定的,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

  吕祖善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题对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且深刻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农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浙江是经济大省,却是自然资源小省,不仅人多地少,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也缺,并且易受洪涝台旱等自然灾害侵袭。历届省委、省政府重视水利工作,领导和带领全省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水利建设。近年来,千里海塘、城市防洪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强塘固房”工程等建设,不仅为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使浙江水利改革与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然而,频繁发生的洪涝台旱灾害仍然是全省人民的心腹大患,区域性水资源短缺仍然是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瓶颈,水环境仍然是生态系统的薄弱环节。“十二五”时期,浙江正处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要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对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吕祖善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浙江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展开新一轮水利改革和建设,推动浙江水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从而为“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保障。吕祖善强调了四个方面,即全面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全面提高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这将分两步走:一是“十二五”时期,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到2020年,现代化的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现代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

  吕祖善进一步指出,为了确保浙江水利继续走在前列,浙江将这些任务具体化为中小河流治理、水闸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等八个方面的工程项目,并落实到相关市县。“十二五”期间,治理主要河流干流450公里以上,治理中小河流重点河段1000公里以上,海塘配套加固436公里,完成圩区整治200万亩,全省城市防洪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并力争达到上限标准,其中主要中心镇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主要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能力基本达到10年一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突出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突出水资源保障,加强水资源科学调配;突出水资源节约,加强“两型社会”建设;突出水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将使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78立方米以内,年供水能力新增15亿立方米,进一步改善39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为浙江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吕祖善说,为加快浙江水利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必须切实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加强水利改革与创新;三是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浙江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将是“十一五”的1.12倍。吕祖善坚信,只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精神,脚踏实地地实施好水利规划,就一定能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为安全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报

作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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